#個人看法
「抄襲」
主要是看創作者有沒有意圖隱瞞出處,或帶有惡意導向,令受眾誤會作品是官方產物之一,導致有關單位帶來利益損失,或形象受損。
「二創」
只要承認了是二次創作的作品,那就會構成一定程度的侵權成份,因為已代表二創者承認作品內容具有原作的元素,只是程度深淺問題。
若只考慮法律層面,那就是原作者/版權持有人會否選擇提告。
若考慮道德及公關層面,二創者若公開說明是二創作品,加上沒有直接損害原作者利益、作品內容及形象 —— 甚至間接帶動提高了原作的曝光率及其收益 —— 進入了所謂「二創灰色地帶」,那原作者在以上情況下一般不會提告之餘,也會考慮到對方間接幫助自己宣傳,相輔相成何樂而不為。
「致敬」
致敬的情況比較複雜,可以比喻成談戀愛時的「曖昧」狀態,有時希望對方知道、假定對方已能猜到一二、有時又怕做得太明顯而破壞了氣氛、有時又怕做得不夠明顯對方感受不到⋯⋯
致敬時具體情況有兩個,其一是致敬對象本身已是行內、行外均人所共知的經典,就如大家常舉的例子——大友克洋《AKIRA》動畫版,金田與電單車打橫急煞一幕,不知有多少套動畫或漫畫致敬過,因為對象本身已十分著名,所以前設已假定觀眾定會知道這是致敬。
其二是創作者 A 已在訪問或 Social Media 說過自己很喜歡創作者 B,所以往後即使在 A 的某些作品內出現了 B 作品的元素,也可假定粉絲們會知道這是致敬⋯⋯
要做到哪一步因人而異,但當然也曾有情況——大家也假定了創作者 C 向較著名的創作者 D 的作品致敬(因為 D 比 C 出名很多),但後來 C 在訪問內竟說「沒留意 D 的作品」、「完全沒有致敬的意思」?所以說「致敬」可以十分複雜或曖昧⋯⋯也是高手的遊戲世界。同時「二創」也是近似,不過較接近 fans art 形式,或通常會明言二創的對象、作品,而且多數是近年出現的作品。
最終,無論原作者、作品質素只是其中一部份,而原作者、二創者、抄襲者更要衡量的,是道德形象及公關問題。
至於有沒有抄襲,學術或理性討論在現今 AI 橫行之時,真的有人在意嗎?
他們更在意的,可能是借討論之名提升自我形象。
抑或是打擊其他人的形象。
「創作」
言之有物,感動人心。
以上部份來自:
抄襲/參考/臨摹/致敬/二創



